广州公司法务律师

联系电话:13903051541
律师信息
古江-广州公司法务律师照片展示

古江律师

  • 律所: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3903051541

  • 地址:

    广州市广州大道中307号富力新天地中心49楼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2019年如何判定发明专利侵权?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是怎么的?

添加时间:2019年6月16日 来源: 广州公司法务律师   http://www.eszscqls.cn/

  专利人利用其发明创造的独占权利,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实施了依法受保护的有效专利的违法行为。销售或使用者只有符合“不知道”且“来源合法”时,才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仍然构成侵权,应承担停止侵害和消除影响的责任。

  古江,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清江源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于解决各类与公司法相关纠纷,职业多年以来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企业和当事人高度认可。

如何判定发明专利侵权?

  (1)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因此,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法院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因而,中国专利法规定的侵权判定中的权利要求,是指独立权利要求,而不是从属权利要求。为了方便比较,法院通常要把独立权利要求分解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必要技术特征。这就需要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解释权利要求的法定文件被认为是专利说明书及附图。此外,专利文档等也被认为是解释权利要求的重要参考文件。

  (2)确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相应技术特征。

  也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

  (3)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来确定是否侵权。

  构成了专利侵权的三种情形:

  1、涉案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

  2、涉案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

  3、涉案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

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是怎么的?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权利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减少的销售总量×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

  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市场上的侵权产品总数×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

  2、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市场上的侵权产品总数×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

  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3、法定赔偿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人的侵权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2008年10月1日实施的新《专利法》将法定赔偿数额确定为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4、合理开支

  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一般包括:

  律师费:实践中并不是全额赔偿律师费的,一般情况下按照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与诉讼请求数额的比列确定支付的律师费。如果判决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判令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一般赔偿不高于律师的1/3;

  公证费及其他调查取证费:这些只有在判定侵权基本成立,公证证明被作为证据使用时才能得到支持,一般都能够全额支持;

  交通住宿费;

  诉讼材料印制费;

  权利人为制止侵权或诉讼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

  古江 广东广州知名律师,承办知识产权纠纷案例近千件,经验丰富,在办理案件中可以快速找到使案件得到正确解决的法律关系的切入点,使案件解决的结果符合法律公正本意,并且使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保护。

联系电话:13903051541

Copyright 2018-2024

广州公司法务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